为了进一步稳定互联网信息部的行政处罚,并保护公民,合法人员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最近从“有关互联网信息部门的行政惩罚性罚款基准的适用法规(征求意见草案)中提出了公众意见”。置评的截止日期是今年6月14日。
要求意见的草案表明,不能对同一非法行为施加两个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确定互联网信息部门行政罚款的基准分为诸如非专业,减少罚款,罚款,较轻的罚款,一般罚款和较重的罚款。那些人rsuade,武力或吸引他人采取非法行为;那些拒绝合作,防止或威胁互联网部门执法人员根据法律通过暴力履行其正式职责的人将受到严厉惩罚。
此外,要求的意见草案表明,如果同样的非法行为违反了许多法律惯例,则将根据高规定的规定进行惩罚。如果应对行政处罚有两个以上的非法诉讼,则该决定应分开,并且必须对整合施加罚款。